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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進到入管局,不知道就直接問櫃台人員換簽證事宜,在左邊有兩個櫃台在協助辦理簽證。


跟工作人員說明換簽證的事由,工作人員要我們寫理由書,基本上工作人員會念,而我們就手寫下來,活像在考日文聽力。然後,確認我們回國時間。並提供一張回郵明信片,若是核可了,會將明信片寄到處所,再拿明信片到入管局辦理換簽證事項。
記得當初需要:

1.護照。
2.在留卡。
3.電子機票。
4.在留資格變更申請書(可以去入管局網站下載。)
5明信片通知書。
6.理由書。


辦理時間:
7/19,前往入管局辦理。在留卡上會註記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中。
7/24,收到明信片通知書。


二度前往入管局需準備:
1.護照。
2.收入印紙4,000元。一般便利超商大多賣兩百元的收入印紙,可以去入管局附近的郵局買。小小一張像郵票的東西居然要價4,000日幣。


3.在留卡。
4.申請受理票(當場填寫)。


5.明信片通知書。


憑這五樣東西辦理,整個辦理期間很順利,大約30分鐘左右就結束了。護照上的留學簽證就被蓋上了大大的CANCELLED字樣,並貼張短期滯在的貼紙。在留卡上會打洞已示失效。


之前參考網友文章,寫說需要授業結束證明書,但這次我們根本沒有使用到,也沒有此類證明書。因為正規學期結束是在九月三十日,但課程結束是在七月底八月初,學校不會把證明書的日期壓在七月,他們說會壓在九月三十日,但這樣就不能換簽證。沒想到,沒有證明書還是可以換簽證,太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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